亲爱的同学们:
本学期已进入尾声,期末考试正在紧张进行,在此,书院向全体同学发出诚信考试如下倡议:
严守考纪,诚信考试
“诚之者,人之道也。”请各位同学严格遵守学校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定,弘扬诚信之风,以诚待考,以信作答,展现自身真实学习水平,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科学复习,积极备考
期末考试是对本学期学习成果的检验。同学们可以根据课程要求,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地安排复习时间,科学制定备考计划,归纳总结知识点,使用必要记忆技巧,提升复习效率。
调整心态,合理作息
积极调整自身状态,戒骄戒躁,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复习,以平稳的心态迎接考试,充分激发动力,合理化解压力,正确对待考试焦虑,养成良好的作息规律和健康的心理状态,做到稳定发挥。
《宁夏大学考试纪律》
第一条学生应按考试时间提前10分钟进入指定考场,听从监考人员指挥,按规定座次就座,并将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等考试证件置于桌面备查。如因特殊情况迟到,须向主考声明理由,经同意后,方可进入考场考试。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该课程按缺考处理。
第二条考试期间,除发给的试卷、稿纸以及事先允许带入的考试科目所必需的用具外,其他任何书籍、笔记本、纸张及电子产品等均不得带入考场。已携带的,应按监考人员指定的地点存放。凡经监考教师同意使用的一般计算工具及工具书等,一律自备;未经监考人员同意不准在考场内互借任何物品。
第三条答卷时,除涂答题卡等特殊需要外,须使用黑色字迹的自来水笔或圆珠笔,不得使用铅笔答卷。学生拿到试卷后,应在试卷的相应位置填写姓名、学号、学院、专业和年级。答题应做到字迹清楚,卷面整洁。
第四条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教师暗示答题范围或内容。如遇试题有漏字、错字等明显错误或试卷印刷不清等问题,可在原座位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协调解决。
第五条考试期间,不得将试卷放在便于他人旁窥的位置上,并接受监考人员的提醒或警告。
第六条答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不得退场;考试中未经监考人员同意,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监考人员同意,离开期间要有监考人员陪同。
第七条考场内应保持肃静,不得在考场内交头接耳。提前交卷的学生,应迅速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喧哗,以免影响他人考试。
第八条考试结束,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在原座位安静等候监考人员收卷。试卷收齐,经监考人员清点无误后,学生方可离开考场。
《诚信考试警示教育案例》
同学Y在《大学物理C类》的考试中,携带与考试有关的资料,在考试结束收卷时被监考老师发现,判为考试作弊,该生考试试卷作废,记0分。根据《宁夏大学学生违规处理办法》,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一年。处分期间,取消一切评奖评优资格,同时,处分文件及解除处分文件,全部存放在个人档案中。事后,在同学Y的讲述中提到,本学期在学习上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学习效果也不错,但是因为一时存在侥幸心理,酿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非常后悔。
心中有信,方能成才。希望大家诚信应考,落笔生花。
最后,预祝大家考出理想成绩,展现勤学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