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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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各班: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宁夏大学校赛的通知》(宁大学工委〔2026〕8号)等文件精神,宁夏大学勤学书院决定举办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院赛(以下简称院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大赛目标

    通过举办大赛,更好地实现以赛促学,引导我院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成才观和择业就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以赛促教,强化我院生涯教育,做实做细就业指导服务;以赛促就,广泛吸引行业企业共同参与,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促进我院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努力将大赛打造成强化生涯教育的大课堂、促进人才供需对接的大平台、服务毕业生就业的大市场。

    三、大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包括成长赛道、就业赛道。其中就业赛道设高教本科生组、高教研究生组。

    1.成长赛道。主要面向本科非毕业年级学生,考察其树立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置职业目标、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详见附件1)

    2.就业赛道。面向本科高年级计划求职学生(不含已通过推免获得录取资格的学生)和研究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个人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与目标职业的契合度,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详见附件2)

    (二)同期活动。结合书院特色,围绕主题赛事开展生涯闯关、生涯咨询、就业指导、简历门诊、专场招聘、校企供需对接(访企拓岗)、职业体验、以创促就等活动,各班应积极宣传和动员学生参加。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勤学书院

    承办部门: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各党支部、团委

    协办部门:综合办公室、党建思政中心、学生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学生心理健康中心和学生会、研究生会

    成立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宁夏大学勤学书院院赛组织委员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书院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五、赛程安排

   (一)班级(专业)赛(11月11日前完成)

    各党支部广泛动员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带头积极参赛。各本科和研究生班级要充分发动、精心组织,本科三年级及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组织班级赛,本科二年级以《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班为单位组织班级赛,本科四年级组织年级赛。参赛选手均需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以下简称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进行报名并提交有效作品。在大赛平台登录页面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为确保大赛普及性和覆盖面,各班组织学生完成大赛平台上的“生涯闯关”环节,主动与班主任、年级辅导员联系,邀请优秀校友、用人单位和高年级优秀学生代表,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各班于11月11日23:00之前向书院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发送本班班级赛成绩(附件3),电子邮箱:3434582286@qq.com。

    (二)书院赛(11月22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院赛将按照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各赛道方案执行,班级(专业)晋级书院院赛名额将综合考虑班级学生体量、参赛人数等,由院赛组委会分配确定。根据学校分配的校赛名额,从院赛各个小组赛场中依次交替确定校赛推荐人选。原则上选手必须通过班级(专业)赛的推荐方可获得参与院赛环节资格,若班级参赛人数过少,可以由多个班联合举办班级赛,具体由各班班长负责沟通协调,协调后须指定专人负责。

    六、院赛奖项设置和奖励政策

     (一)奖项设置

    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选手分别设置金银铜奖和优秀奖,各等级奖项分别按晋级院赛环节的选手人数10%、20%、40%、20%的比例确定,根据比赛组织情况设立优秀组织奖,具体奖项设置和划分将根据报名参赛情况适当调整。

    (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课学分赋分

    凡是按校赛组委会规定要求参加比赛的本科生选手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缺一不可),可取得创新创业能力实践学分(以下简称创新学分)认定资格,具体条件如下:

    1.参赛项目内容和形式符合大赛要求,不得出现与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且参赛项目必须为原创,不得出现抄袭、侵权等行为,项目无知识产权争议;

    2.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报名并提交有效作品;

    3.参赛选手积极参加各项赛事环节,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效作品及要求的全部参赛资料;

    4.参赛选手在班级赛或年级赛成绩不低于60分。

    参赛选手若同时符合以上4条基本条件,赋分值如下:

    1.有效参赛的选手认定0.25分;

    2.在校赛获奖的选手认定1.5分;

    3.在区赛获奖的选手认定2.0分;

    4.在国赛获奖的选手2.5分。

    以上4个级别中只认定1次(原则上认定最高一级)。在全国总决赛结束后由组委会统一认定与录入创新学分。

    七、参赛要求

    (一)大赛成长、就业赛道参赛选手须为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

    (二)参赛选手须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确保真实、原创,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涉密内容应进行脱密处理。

    (三)选手作品应展现“真我”,结合自身情况形成自己的生涯规划、求职简历等作品,指导自身发展。

    八、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动、精心组织

    1.各班级要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工作,把大赛作为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和顺利就业的重要载体,让更多大学生了解和参与大赛。

    2.各参赛选手要主动邀请更多专业课教师参与大赛指导工作,获得高质量指导服务。

    3.主动邀请校内外相关专家和优秀校友、用人单位代表参与评审等工作,要精心谋划和组织比赛,书院将为班级比赛提供必要的保障,确保大赛安全有序进行。

    4.各班(专业)组织班赛时应主动接受院赛组委会监督,确保班级赛符合流程要求。

    5.组织比赛时,应注意使用大赛规范名称,如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宁夏大学勤学书院xxxx班赛。

    (二)广泛宣传、及时总结

    1.要充分利用多元宣传传播渠道,对赛事进行宣传报道。

    2.各班级团支部书记兼班长为大赛联络员,负责赛事沟通交流、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等工作。

    3.各班级于2026年11月20日前向书院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报送班赛照片(至少3张,要求精选)。

    九、院赛联系人

    书院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艾萨老师

    0951-5093163(电话)

    咨询点:贺兰山校区勤学书院209办公室



宁夏大学勤学书院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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