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本科生院〔2025〕31号)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书院资格初审,本科生院复审,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考核选拔,拟同意接收范桂华等76名学生转入我院对应专业学习,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 年 6 月 10 日至 2025 年 6 月 14 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相应学院反映。
联系方式:法学院:陆老师 0951-5093107
经济管理学院:康老师 0951-5093025
教师教育学院:焦老师 0951-5093072
宁夏大学勤学书院
2025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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