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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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本科生院〔2025〕31号)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书院资格初审,本科生院复审,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考核选拔,拟同意接收范桂华等76名学生转入我院对应专业学习,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 年 6 月 10 日至 2025 年 6 月 14 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相应学院反映。

联系方式:法学院:陆老师 0951-5093107

          经济管理学院:康老师 0951-5093025

          教师教育学院:焦老师 0951-5093072


宁夏大学勤学书院

2025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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